学院党委第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声乐歌剧系党总支反馈巡察情况

党委第二巡察组向音乐科技系直属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学院党委统一部署,7月9日至10日,党委第三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声乐歌剧系党总支、音乐科技系直属党支部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反馈会议传达了学院党委会议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学科特色,为推动学院“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被巡察党组织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动专业课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力度不够大;有的党组织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三年行动措施不够有力,对专业发展建设长远谋划不足;有的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能力有所欠缺;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够彻底;有的党组织发挥“辽宁阳光校园”平台监督作用不够充分,存在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战斗堡垒作用不够突出。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学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三年行动的实际成效。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文/党委巡察办  李红敏

图/韩鹏  石曾

初审初校/郝娜

复审复校/ 刘纪刚

终审终校/赵桂君